〔記者陳慰慈、吳昇儒/台北報導〕司法院昨公布與富商翁茂鍾不當接觸的法官名單,認定廿名法官有違失行為,其中不乏位居高位的終審法官,他們不僅接受翁的宴飲、球敘招待,吃喝玩樂,甚至還收受翁贈送的襯衫、夾克、營養品,就連承審翁的相關涉訟案件也不避嫌,吃相難看,更讓民眾覺得「有錢判生」是真的,難怪司法信任度低。
司法院認定廿名法官名單包括:現任最高法院法官陳世淙、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鄭小康、懲戒法院法官洪佳濱、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陳金圍、台南地院法官朱中和五人,以及司法院優遇大法官蔡清遊、最高法院優遇庭長謝家鶴;退休法官則有最高行政法院前院長林奇福,最高法院前法官顏南全、洪昌宏、吳雄銘、花滿堂、劉介民,高等法院前法官尤豐彥、林金村,高等法院台南分院前法官曾平杉、陳義仲、黃崑宗、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前法官胡景彬、台南地院前法官蘇義洲等十五人。
司法院調查無人自翁茂鍾處買股票牟利,但林奇福、顏南全、吳雄銘、蘇義洲身為鍾涉入的百利案承審法官,卻接受翁宴飲招待及受贈襯衫、夾克、營養品;曾平杉、陳義仲、林金村則與翁接觸頻繁宴飲、球敘,並收受翁餽贈禮品,七人違失情形重大移送懲戒,後續將由人事審議委員會決議是否移送監察院調查;另十三人與翁雖有不當往來,但次數非頻繁,無司法懲戒必要,有行政懲處必要,但均已逾五年的行政懲處行使期間。
知情人士指出,翁茂鍾非常懂得送禮的「眉角」,贈送出去的襯衫上特別繡有受贈對象英文名字縮寫,代表衣服具有「專屬」性,無形中讓受贈者備感尊榮,加深雙方情誼;翁更在餐廳吃飯時搶著買單,甚至報股市明牌,讓這些高官們非但能省小錢,還能合理地賺進大把鈔票。
當翁的人脈累積到一定規模,就很容易吸引更多公、私事方面需要「幫助」的人員加入,拜託翁出面幫忙喬事情;小至安排軍中爽缺、幫長官們的小孩喬進貴族小學,大至幫忙喬高階官位,甚至幫忙企業友人喬司法案件,儼然成為共犯結構。
法官涉案情節與處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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